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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人大:强化举措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发布时间:2016-04-29 17:22:50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祁阳人大:强化举措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为了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祁阳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县开展好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把好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是广泛发动,深入学习宣传新预算法。去年8月,新预算法一公布,县人大常委会便组织人大机关干部率先学习。12月,财经工委负责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新预算法作集中辅导。县财政局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部分乡镇、县直单位财会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与此同时,县财政局斥资10万元购买新预算法单行本和预算法修改前后对照表发放到乡镇办场及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先后选派有关人员到国家、省、市等参加专题学习培训。今年7月,县委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议,邀请县内专业人士在县委中心学习组集体学习时进行讲座。随后,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县电视台在晚间重要时段,播放了专题宣传片。

二是严格要求,按新的法律规范预算行为。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预算编制、预算公开、预算执行、国库资金管理以及预算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着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分别编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过程中既要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又要注意预算编制的细化。同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超收收入、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了《祁阳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偿债准备金,建立了风险指标的预警机制。三是加大预算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将预算信息公开作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将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全部按收支分类细化公开。另一方面,深化了“三公”经费预算公开,2015年县本级和112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四是督促征收管理部门规范征收行为,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督促支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五是加强对财政专户资金的清理和规范,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六是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坚持改革,认真对接新的法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财税制度改革要求和新预算法的规定,十分重视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制度与新预算法的衔接,确保新预算法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实施。在具体操作层面,充分吸纳县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意见,结合监督工作实际,目前正在有计划地重新梳理、修正完善有关制度文件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等。基本原则是,凡是与新预算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凡是与新预算法规定相违背的,一律停止执行。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也要对照新预算法条文对本部门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制度进行清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完善。(通讯员  周异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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