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4位宣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市发改委主任陈宇荣、市工商局局长张国政、市质监局局长高守凯、市食药监局局长肖东明。此次宣誓的领誓人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蒋千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按照这个要求,本次常委会通过了《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对宣誓对象、宣誓形式、誓词内容、组织机关、监誓人、领誓人以及宣誓人的站姿仪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这一《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首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仪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向宪法宣誓,对公职人员既是一种法治教育,也是一种警示和约束。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意识,激励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和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浓厚氛围,对促进法治永州建设将具有重要意义。(通讯员 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