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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提请任命人员法律考试
发布时间:2016-04-29 16:43:47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提请任命人员法律考试

 

 

        (通讯员 艾德华)4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前栋三楼会议室一片寂静,一群特殊的考生在紧张有序的参加考试。

 “要做官,先过法律关”。根据《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永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法律考试的规定》,经市四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应当参加任前法律考试。

 

 

 

经过紧张的备考,提请任命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及市发改委主任、市教育局局长、市司法局局长等政府组成人员的人选认真的参加任前法律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海河现场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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