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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人大:任命秦志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发布时间:2016-04-29 17:21:58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蓝山人大:任命秦志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141028蓝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蓝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蓝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秦志军为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秦志军为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新当选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秦志军向大会作了供职报告。报告中表示,要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县委书记何冲龙的带领下尽快熟悉和掌握县情,尽快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脉络,对那些牵动经济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做深入分析,理清工作思路,尽快适应新角色。我坚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配合下,有信心、有决心带领政府班子担负历史赋予的重任,切实履行好政府应尽的职责使命。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和政府一班人努力做到:一心一意加快发展,一以贯之民生优先,一丝不苟依法行政,一清二白廉洁从政。我将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扎实做好政府的各项工作。

县人大主任谭平玉要求,我县人事调整,是省委、市委通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考察后决定的,这个决定符合蓝山实情,是正确的,我们坚决拥护省委、市委的决定。同时希望副县长、代理县长秦志军同志到新的岗位上,要一如既往干出好的成绩,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通讯员 谭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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