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晨曦同志调研代表建议办理
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巡视员程晨曦调研第148号建议办理情况,联工委主任吴庚辛、副秘书长陈丽萍、联工委副主任严俊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政府办金融室、市人民银行和市银监局负责人进行汇报。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许永忠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规范和扶持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议案》(第148号建议),今年被常委会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建议交办以来,承办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排查房地产、矿产、保险等行业非法集资,清理规范67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中,查处4家,变更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5家。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专题活动,普及金融政策相关知识。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民资进入金融领域,形成民间金融发展新业态。截止目前,全市共设立11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5.6亿元,其中民资5.4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8家,注册资本8.59亿元,其中民资5.05亿元,6家农村商业银行民资入股10.74亿元,私募基金2支,初期募集资金10亿元。
程晨曦副主任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经济发展升级,民间金融为小微企业和居民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创新。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因设立门槛低,一些资金实力、信誉较差的民间金融企业产生;对资金链断裂企业向公众风险提示不够等,要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服务经济,造福民生。
领衔代表对该建议办理表示基本满意,希望承办单位继续抓好有关工作落实,提出了支持民间金融企业组建金融商会,加强行业自律,信息沟通等建议。(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