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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6-05-17 15:19:59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

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普遍关注和民众极为关心的焦点问题。近年来,我县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初步建立:我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农业、畜牧、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县、镇(乡)、村、组四级为纵线,各职能部门为横线的“横线到边,纵线到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确保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2、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加快发展,“三品”认证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 县农业局根据我县实际分别制定了无公害水稻、柑桔、早熟梨、蔬菜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对指导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品质和保障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三年来,全县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达59.2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7个,绿色食品10个,并申请了东安鸡、东安紫皮大蒜、花桥辣辣椒、都塘蒋家苦瓜、紫溪早辣椒、竹木町小枣等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全县建立以水稻、葡萄、柑橘、早熟梨、蔬菜等为主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64个,核心示范面积12万亩,推广应用面积达50万亩。制定了《东安县十二五农业标准化生产规划》,修订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16个,标准入户率和标准培训率均达90%以上。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日趋完善。2010年,我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并申请了200万元的县级检测站建设项目,今年上半年,总投资307万元的县级农产品检测大楼已完工。同时,在16个乡镇站分别成立了监管检测站、信息站和农业综合执法中队,每个乡镇安排5名专职人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1年,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农技站、畜牧水产站和农机站合并成立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事务中心,并加挂了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牌子,明确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事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人财物事实行县乡(镇)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县318名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已全部到岗到位。同时,我县在506个村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4787个村民小组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小组,每个村民小组都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切实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县到村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以来,县检测中心会同镇检测站对全县设立的30个例行监测点,按照基地、超市每周1次,农贸市场每天1次例行监测,开展日常检测和抽检。三年来,共抽检农产品样38768个,合格样38712个,合格率达99.85 %,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简报 32 期。

4、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联合执法,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进行了严格地管控,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残留农药等禁用或劣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2010年以来,农业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55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0余台次,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送检(抽检)样品350个,查获未经审定通过的杂交水稻种子12.5吨、劣质种子1.6吨、劣质农药2.2吨,停止推广水稻组合(品种)0.2吨。三年来,共查处种子案12起,肥料案16起,农药案33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了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品质量安全。

5、加强了农业环境的保护。近年来,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三废”污染农业环境的联合调查,狠抓农业面源污染和“三废”污染治理,以工矿企业污染农业环境为重点,着重查处工业“三废”污染农业环境的行为。截止目前,已受理由工矿企业污染引起的纠纷案件8起,其中矿山污泥废渣浊水污染源案4起,冶炼、红砖厂气污染源案3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有效地保护了农业环境,提升了农产品质量。

     二、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尽管我县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在生产及防病治虫过程中,盲目使用和随意添加农药、化肥、兽药等药物。部分农产品经营企业只重视企业效益,不重视农产品安全,没有履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职责,第一人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监管工作消极应付,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有的甚至抵触。
     2、农产品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不高。农产品分布零散,千家万户分散种养,生产技术投入不足,生产档案建立不规范,一定程度影响了农业标准化管理的全面实施,不利于建立统一的农产品标准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
     3、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乡镇、村、组三级监管队伍人员不足,存在断层和缺位现象。二是村级协管人员多数为村组干部兼任,无专项工作经费和工资,工作缺乏热情。三是精测工具缺乏,严重影响了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四是样本超标追溯工作由于受到人力、经费、执法等多种原因影响,使超标样品无力追溯。五是定量超标样品执法无相关执法依据,使检测纯粹是为了检测而检测,超标后监管作用不明显。
      三、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对策及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南省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做到规范生产,合法经营。要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

2抓好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有良好生态环境、有技术规程、有质量标准、有营销载体”的要求,搞好规划,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生产基地。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为主体,将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户联系起来,制定简明易懂的标准化生产规程操作卡,发放给农户,从源头上促进我县农业标准化生产。
  
  3、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力度。

按照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努力构建以县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乡镇级检测站为骨干,基地、市场、超市、大型农产品消费单位速测站为基础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和监督力度,以生产基地、企业、市场和超市为重点,做到监测品种的全覆盖。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杜绝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市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服务指导。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以保障消费安全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为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标志管理为重点,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和产品标识使用管理;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人才。
     5、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执法力度。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农产品种养环节的组织管理体系。县委、县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场的目标管理考核,从县到乡(镇)、村、组、基地、农户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目标。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反必究。对生产、经营和非法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分子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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