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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4-29 16:47:54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21025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1212月下旬在冷水滩召开。会议主要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永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永州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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