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湖南省第二十二届人大新闻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湖南省第二十二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参评作品的要求
(一)凡于
(二)参评人大新闻奖的作品题材应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关。参评作品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制作精良,富于创新,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等。
(三)报纸、杂志参评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新闻评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一般不超过3000字。人大报刊参评通讯作品字数适当放宽可控制在4000字以内。广播、电视作品以时间为衡量单位。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5分钟;专题不超过30分钟。摄影作品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二、 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一)参加人大新闻报道的各新闻单位采写的作品,由各新闻单位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各县、区采写的作品,由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
(二)每一件作品推荐表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完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报送单位还必须填写推荐总表1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文字作品、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和推荐表用A4复印纸各复印、装订30份(作品推荐表在前,作品复印件在后),并附刊出参评作品的报刊原件一份,新闻摄影作品还需提供原件一张。
(四)广播、电视作品:须刻录成音、视频光盘1张,每张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作品标题、参评项目、作者姓名、刊播单位、时长等内容。每件参评作品文字稿和推荐表用A4复印纸各复印、装订30份(作品推荐表在前,作品复印件在后)。
(五)所有推荐作品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