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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有关问题的调查
发布时间:2016-05-17 15:19:32 作者: 编辑:redcloud 阅读更多

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有关问题的调查

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按照省、市人大的要求,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前几天,我们组成综合调研组,下到有关乡镇和县直部分单位,重点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碰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代表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进行。调查表明,近年来,县乡人大工作机构在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办事,依法组织进行代表换届选举和召开代表大会,整个活动能顺利进行,基本达到了代表满意、选民满意和当地党委及上级党组织满意。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问题反映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在代表选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1、选民登记不准确。调查中发现,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与日增多,人口流动频繁,流动人口数量大,这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导致各地的选民登记不够准确。主要表现为,漏登和重登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年满18周岁的外出务工人员和学生常常存在漏登的现象,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数与当地的实际选民登记数有较大的出入,选民登记不够准确。
  2、选民投票积极性不高。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意识的强化和个体单干经营形式的影响,一些农村很少召开群众大会或村民会议,村民与村民之间走动比较少。相互之间关心的主要是收成的多少,对选何人当代表,他们的积极性不高。认为选何人当代表都一样,既不能为当地经济的发展服务,也不能为当地建设出力。何人当代表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因此选民投票的积极性不高。前些年,在一个村的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选举日当天,当几个乡镇驻村干部拿着选票挨家挨户请选民投票时,村民们或是外出,或是不愿填写,弄得驻村干部很不是滋味。到后来,几个乡镇驻村干部只好亲自代劳,才算完成任务。
  3、换届选举的经费无保障。从选民登记到张榜公布再到投票选举,既需要进行宣传发动,也需要印制选票等等,一些选举所需经费,由于没有列入当地乡镇财政预算,导致在选举过程中卡壳。个别乡镇为了确保选举任务的完成,不得不撤东墙补西墙,临时抢佛脚,只要有钱先拿来垫付再说。特别是前几年,乡镇财政吃紧时,个别乡镇拿不出这笔钱,于是只好向个人借款,真是搞得哭笑不得,影响了换届选举的依法按期进行。
  4、选举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从宣传发动到投票选举,前后需要几个月时间,这期间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乡村干部去做。而乡村干部每人都有一份不同的工作,因此在时间和精力上都要打折扣。特别是前几年,县里、乡镇、村里都不同程度地要进行换届选举,县里换届要选县人大代表,乡里换届要选乡人大代表,村里换届要选村委会干部,每次换届选举前后需要几个月才能完成,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很多,一些乡村干部怨声载道,工作积极不高,大都是抱应付了事的态度。

  (二)县乡人大代表方面的问题
  1、代表结构不够合理。在代表结构方面,主要存在着“三多三少”的现象,既党员代表多,非党代表少;干部代表多,农民代表少;领导干部代表多,一般群众代表少。在前几年的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一个乡镇共有13名代表,这13名代表都是清一色的党员,清一色的干部,清一色的领导。不是乡镇领导,就是村里的领导;不是机关干部就是村干部,没有一名普通的群众。过份强调代表的结构,而忽略了代表的广泛性。
  2、代表素质参差不齐。在调查中了解到,现在的代表中,文化程度高低不一,既有高中文化,也有小学文化,甚至还有文盲的。个别代表只会讲不会写,甚至有的代表既不能讲也不会写,成了名副其实的会议代表和哑巴代表,每次开会只是例行公事地去参加。在会议期间,既不提议案,也不写建议,更不会对报告进行实事求是的审议。一纸不写,一言不发,通知只来,会完了事。更不要说在会前深入群众、深入选民、深入实际进行广泛地调查了解,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了。有的代表想提议案,但苦于文水平低,懂得知识不多,不知如何下笔。在一次人代会上,一名代表在提写的建议中,把自己写成附议案人,而把一名普遍群众写成提议案人,可见对如何提出议案知道的知识太少了。
  3、代表年龄高低不均。表现为个别代表年龄偏高,而个别代表年龄偏低。年龄偏高的代表身体状况欠佳,不利于代表职权的行使。而年龄偏低的代表,刚步入社会,社会阅力和经验都不丰富,自己还不够成熟,不懂得如何行使代表职权。如在某次的代表换届选举中,选来选去最后把一位刚参加工作的同志选为代表。其参加工作不到一年,所接触和经历的事情只有那么多,不知道如何去代表人民。
  4、代表的心理各有千秋。表现为想当代表的多,能当代表的少,当好代表的更少。部分同志当代表都是为了一己私利或某种目的,思想不正、动机不纯。有的当代表是为了捞名誉或政治资本,拿代表的名声来作挡箭牌和保护伞;有的当代表是为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利益,认为当了代表接触的领导多,跑钱跑物跑项目方便些;甚至有的当代表是为了谋取私利,利用开会的机会千方百计接近领导,吹嘘自己,从中渔利,捞取好处。与“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宗旨格格不入。听说有一次,一名代表开着无牌无证车在路上行驶,被交警查获时,匆忙亮出“某某代表”的头衔,弄得交警执法不是,左右为难。

  (三)召开代表大会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1、会议经费严重不足。县里会议经费一般列入了县级财政预算,而乡镇的会议经费很少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有的即便列入了也是白列,因为个别乡镇财政是空的,根本拿不出这笔钱。就连干部所得的工资都发不出去,日常工作难以正常运转。每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少则几千,多则上万。这笔钱对于一些大的、财政好点的乡镇来说,当然无所谓了。但对于个别无什么收入,全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过日子的乡镇来说,那就不同了。几千元的开支可保他们乡镇几个月的日常运转。因为缺钱,于是一些乡镇召开代表大会一拖再拖,一拖就是两年的都有,导致法定会议不能按期召开。
  2、会议法定程序不到位。召开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会议,其中重要的一个议程就是选举领导人员。按法律规定,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天,而一些乡镇召开代表大会的时间只有半天。这半天包括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设批评意见,酝酿讨论推荐候选人和进行投票选举等多个议程。为了在半天内把这些议程全部搞定,于是各个议程只能缩短,一再精简,一些法定的程序被忽略和删去,匆匆忙忙,草草了事,以完成任务为目的,会议开得很不规范。
  3、选举过程中的民主意识差。在选举过程中,特别是在选举领导人员的过程中,一味地强调政治纪律,过份的确保领导意图、上级意图的实现,于是千方百计在选举过程中压制民主,不准代表提名候选人,而且每个代表团都派了专人,时刻注意动态。在有一次的县级人大换届选举会上,个别代表团的代表提名了2个候选人,大会主席团知道后,千方百计做这个代表团的工作,甚至强行要求该代表团团长,必须做通提名的代表的工作,主动放弃提名,搞得这个代表团团长和2名提名候选人的代表意见很大,严重干涉了代表的民主权利。
  4、选举过程中部分操作不规范。在一次县人代会上,代表选举市人大代表,主席团为了确保提名候选人的成功当选,把主席团提名的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联名提名的正式候选人在打印选票时分开。主席团提名的正式候选人排在选票前面,而代表联名提名推荐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排在选票后面。而且在投票时,与代表讲清楚,只投前面部分候选人,后面的候选人不得投票。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被列为正式候选人,其被选举的权利是一致的。前述的操作显然有悖法律规定。

  二、几点建议
  (一)充分调动选民的积极性
  1、把人民群众信任的人选为代表。在每次代表换届选举中,要把那些有能力、有本事、有经济头脑、热心于公益事业,献身和奉献精神强,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和疾苦,体察民情,敢于为群众讲话做事的人选为代表。这样的代表,老百姓信任,群众拥戴,是他们心目中真正的代表。因此,他们也就愿意投上自己神圣的一票。简单的一票既是一种信任,也是一种期待,盼望他们选出的代表在任期内能真正为他们做一些事,讲一些话,出一份力,作一份贡献。
  2、加强对代表的任后监督。选民的积极性不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选出的代表,在选举时讲得好,选后做得少,老百姓的期望值低。有的代表甚至带头违法犯罪,欺压百姓。因此,一定要加强对代表的任后监督,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和进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接受监督。对那些不合格的代表,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代表,要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该罢免的罢免,坚决清出代表队伍。

  (二)注重代表素质的提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越来越强,对代表的期望、对代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代表换届选举中,我们不但要强调代表的年龄和结构,更要注重代表的素质。主要是把好“两关”。一是把好代表的“入口关”。在每次代表换届选举前,县乡人大对代表资源要做广泛地调查了解,从中找出真正能代表人民群众的代表。同时,在代表候选人提出来后,县乡人大要组织力量,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充分听取当地选区人民群众的意见。对那些代表素质低下、文化程度不高、当代表动机不纯、做群众工作不热心的人一律拒之门外,真正使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人当代表。二是把好代表的“培训关”。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代表。这就需要代表在各方面都懂一些,这样才能更好的参政议政,代表人民讲话。因此,每次代表换届选举后,县乡人大要有计划、有目的组织代表分年度、分批次学习培训,学法律、学科技、学人大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以及依法办事的本领。以便更好的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代表权利,达到当一届代表,受数次教育,学无穷知识,终身受益的目的。

  (三)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
  1、确保换届选举经费的需要。在每次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县乡财政要在年初预算时,把换届选举的经费列进去,做到列足列够。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使用奖金时,要优先保证换届选举经费的需要。对一些财力不强,无法承担得起换届选举经费的乡镇村,县级财政要拨出专款,以确保整个换届选举活动的顺利进行。对那些无故卡压、克扣换届选举经费,导致换届选举中止和无法顺利进行的人和事,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纪律教育。
  2、严格依法办事。在每次换届选举中,要在事前有计划地组织选举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的同志和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让他们了解有关的法律条款和法律规定,以便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能严格地依法按程度办事,不搞一言谈,不压制打击民主,不剥夺选民正常的民主权利,不剥夺代表正常的代表权利,不无故压缩简短会期,不无故取消法定会议议程,确保整个换届选举活动依法有序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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