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代表的知情参政作用,积极反映民意,激发农民主体意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体是农民。农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得如何?他们对新农村建设有些什么要求?有些什么看法?当前最盼望什么?最急需解决什么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需要了解的问题。人大代表来自于民,受命于民,其首要责任就是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准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愿。因此,人大代表要主动深入实际、深入农村、深入群众,通过开展专题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在农村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也就是农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进行归类综合整理出来,通过各种会议发言和提出议案建议以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等形式,如实反映上来,让党和政府真正了解农民群众的愿望和所求,以便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人大代表要充分利用深入农村的机会,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特别是要因势利导,向农民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知识,把党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具体体现和维护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道理讲透,把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可能会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讲清。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正确看待形势,正确认识大局,正确对待困难和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精力和时间集中起来,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中,有人出人,有力出力,有智出智,有钱出钱。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让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事务自己管。
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解决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除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外,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同样是新农村建设必不可少的一个客观因素,是农村发展,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的“推助器”。因此,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从关心农民群众利益入手,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帮农民之所需,千方百计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特别是对农村一些收入质量不高、居住条件差、受教育程度和就业技能低,以及残疾、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要从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着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满腔热情地帮助制定脱贫计划,踏踏实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巨大变化。另一方面,要当好调解员。人大代表要把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协同广大基层组织,通过各种方式,依法及时地调处好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搬迁、土地承包、环境污染、农资价格上涨等问题上下功夫,督促政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创建一个安定和谐、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基础。
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农民致富,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既无固定的模式可走,也无现成的经验可循,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创新。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各个方面的精英,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不畏艰难,敢为人先,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维护稳定,带头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带头做好农村工作。人大代表不但要做农民群众的代言人,更要当经济建设的实干家。要真抓实干,影响和带领农民群众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坚持勤劳致富,扶贫帮困,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致富。要带头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移风易俗,摒弃一切不利于发展的东西,团结一心,形成合力,努力营造一种全体农民各尽所能、齐心干事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引导和帮助农村制定一个合理规划,建设一个公共村场,营造一个干净环境,种植一片成荫绿树。要帮助和支持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用自己的双手积极、稳妥、扎实地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