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题确定要科学
科学确定会议议题是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基础。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职责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确定会议议题时,务必从实际出发,力求少而精,务求实效,做到科学、慎重、可行和必要。第一,要按程序确定议题,克服随意性。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常委会办委要加强与县直对口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充分征求和尊重他们的意见。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广泛搜集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县情民意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筛选,拟定会议议题建议,并按程序提请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经审定的年度常委会会议议题,不得随意增减,确保常委会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第二,要合理确定议题数量。一般每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间在2天左右,所以每次常委会的会议议题应控制在2-3个,每个议题涉及的重点内容也应确定在1-2个范围内,以充分保证审议时间,使会议审议议深议透,同时,也有利于会后监督落实,提高会议质量。
二、会议准备要充分
作好充分的会前准备是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前提。一是作好参考资料准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于职业不同,知识结构差异,在行使职权时,必然存在法律上和专业上的困难。因此,在每次常委会会前,办公室或有关工委都要结合审议议题,搜集、整理、编印有关参考资料,为会议审议提供参考。也可以结合议题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列席人员等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为审议作准备。二是加强会前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也是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基础工作。常委会会议议题确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或有关办委要在会前,围绕议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调查研究,如开展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搜集有关资料和数据、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深入基层直接听取意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等,尽可能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地掌握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在调查的基础上,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去粗存精,抓住本质,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认真撰写会议材料。备好会议材料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前提条件。常委会会议材料主要包括:“一府两院”提出的有关工作报告、常委会办委的调查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列席人员的发言材料等。准备会议材料时,一要提前沟通,及时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商量研究,正确领会议题的指导思想,找好汇报的角度,有所侧重进行工作汇报。二要搞好会议材料初审。通过材料初审,既可提高报告单位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严肃性的认识,促使其认真负责,提高工作质量,又便于县人大常委会与报告单位相互了解情况,把握重点,避免重复汇报和工作遗漏。对“一府两院”提请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先经有关领导审阅,再由常委会有关办委帮助初审,看报告的内容是否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所提建议和措施是否合适可行,然后及时反馈商定。对常委会办委的调查报告等材料,应经常委会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初审后,再提交会议。调查报告要求客观实在,讲真话,讲实话,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讲面上情况,多讲点上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明确、具体、可行,不能相互唱“赞美诗”或泛泛而谈。三要提前报送材料。汇报材料一般应提前7日报送,重要议题的有关资料还要视情况提前寄送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熟悉报告内容,确保会议审议全面、充分,提高会议质量。四是合理安排列席或旁听人员。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可扩大会议开放程度,除法定列席人员参加会议外,可邀请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常委会工委兼职委员、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等列席会议。要积极推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规定,组织和鼓励列席人员围绕会议议题发言,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意,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真实性、可行性。五是周密组织会议。要把严肃会议纪律,转变会风,作为提高县人大常委会质量的首要工作来抓。常委会组成人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常委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请假。相关单位的列席人员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不得由副职代会。举行会议时,工作人员要主动清点并报告到会情况,确保会议严谨有序。会议期间,常委会领导要带头推辞繁多的会客接待,不得中途离开会场,确保会风庄重、严谨。
三、会议审议要认真
认真审议是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关键。目前,影响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主要原因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使命感不强,专业知识缺乏,审议发言不规范,审议方式单一,审议时间不充分,审议意见落实差等。因此,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一是要提高认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的审议,不是“空谈白说”或仅仅是发表个人意见,而是代表人民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是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会议审议的重要性,本着对全县人民负责的态度,以人为本,体现民意,认真审议,大胆发言。二是发言要规范到位。“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严肃对待,汇报发言要实事求是,找准差距,不能避重就轻,“雾里看花”。常委会办委要就与本办委有关的议题认真准备,审议时,主动作好背景介绍性或专业性或重点提示性的发言,以使委员们更多地了解和掌握情况,深化审议内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要激发常委会工委兼职委员、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人员的责任感,组织和鼓励他们发表意见,阐述观点,改变以往列席人员被动参与,只听不说,不问不说,说也少说的现状,弥补常委会组成人员因工作环境、专业限制,情况不熟悉,审议不到位的缺陷,进而增强审议实效,提高审议质量。三是方式要灵活多样。坚持全面审议与重点案例审议相结合,会议审议与实地视察相结合,审议发言与播放调查视察音像资料相结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审议,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对审议议题的感性认识,以达到议深议透的目的。四是时间要充足合理。会议审议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安排充足的会议时间,一天安排1至2个议题,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机会发言,畅所欲言。
四、意见落实要到位
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是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保证。目前,就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而言,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对于牵涉到全县范围的重大事项,如全民性的普法工作、某项重大的专项活动、群众普遍关注和关心且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等,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意见一致且经法定程序表决通过形成的常委会决定、决议;二是指就审议议题或某一项工作,综合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而形成的审议意见书。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具有法定效力,单位和个人必须贯彻执行,而审议意见或审议意见书是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对象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意见。因此,要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最终取决于常委会决定决议、审议意见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要着力建立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如建立审议意见文函送达制度、办理工作责任制、跟踪督办制度、办理结果汇报制度等,并着重在跟踪督办,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要整理好审议意见。会议结束后,相关工委要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审议意见的归纳整理。对审议意见的归纳整理,既不能随意夸大或缩小,也不能机械地照抄照搬,要力求准确、全面、真实,要突出重点,利于落实。二是要做好审议意见的交办工作。审议意见要按程序审签,并通过常委会公报、简报等形式刊发。对于重要的审议意见,要以常委会或常委会办公室函件等形式行文,专门分别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交办,并限期办理。三是要狠抓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后,要求有关单位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常委会要根据交办的具体时限和要求,定期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及时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落实办理。对常委会决定、决议及重大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常委会可采取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的方式,督促其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