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3月11日上午8点30分,蓝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
大会执行主席谭平玉主持大会。
县人民政府县长秦志军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
大会还审查了计划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
列席本次大会的有: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人武部、开发区领导;担任过县人大、县政协正职的退休老领导;县人大机关委室负责人、县政府工作部门及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省、市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工作机构及群团组织负责人以及不是县人大代表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不是县人大代表、科局负责人的省市人大代表。
3月11日下午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
3月12日大会听取和审议了《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蓝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3日上午,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通讯员 谭陆忠)